前有政府環保督查,后有“清廢行動2018”,以及水源地環保專項督查等行動,通報力度大,公開度高。無論是大氣污染防治,或是危廢非法處置,或是環境監測數據虛報,環保設備違規運行……通報內容可謂涵蓋了方方面面的信息。
我國啟動環境執法機制,構建長效性環境監管體系,國內范圍內排查“小、散、亂、污”以及歷史污染癥結,行動的本身就帶有公開性。而將整個督查過程置于閃光燈下,并且詳實記錄督查結果、整改結果,已經邁出了接受公眾監督的重要一步。
一紙通報,其背后代表的不僅是對于環境污染行為“零容忍”的堅決態度,也是貫徹“以民眾滿意為準則”思想的縱深改變。公開污染信息,公開督察信息,公開追責信息,給供職人員敲響警鐘,也將“沐浴在陽光下”的壓力傳導給地方和企業。
新環保法出臺后,業界人士和專家都一致認為,環境保護已經“武裝到牙齒”,經濟制衡、行政處罰、刑事裁決手段愈加硬氣。通過曝光的方式,讓更多人意識到環境違法代價不只停留在口頭層面,從而達到震懾效果。
令行禁止,實打實抓,這就是環境信息公開要傳達給所有人的訊息。主動守法和社會參與,都是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的環保態度和環保行為,以保障公眾知情權為基礎,提高公信力以及凝聚社會力量,才能更進一步。
有鑒于此,我國在打通信息傳播渠道,讓更多人了解更多事的努力上選擇了多維度推進。例如針對垃圾焚燒發電“鄰避”的突出問題,率先提出了“裝樹聯”要求,引導企業進行數據實時監控并且定點公示,接受民眾和環保部門的雙重監督。
到目前為止,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基本完成了“裝樹聯”的要求,讓周圍群眾看到真實的污染物排放檢測數據,切身實地獲得信任和支持。由此來看,圍繞環保信息透明化的改革有了不錯的開始。